洛陽工商登記相關問題解釋、注冊適合您的公司
發布時間:2022-08-30 10:11:20瀏覽次數:

一、企業名稱
1、企業享有名稱權嗎?
答:企業應當依法選擇自己的名稱,并申請登記注冊。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稱權。
2、國家工商總局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稱核準權限有什么區別?
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并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
(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二)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三)不含行政區劃的,如: 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前款規定以外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的企業名稱。如:北京XXX商貿有限公司。
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
3、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有什么規定?
答:(1)、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如:分支機構隸屬企業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其設立的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分支機構主營業務如與隸屬企業主營業務不一致,其分支機構名稱必須明確行業特點。如:隸屬企業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機構主營業務為技術開發,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XXX技術開發分公司。
(3)、分支機構名稱可以單獨有字號。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其隸屬企業字號為天上地下;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為分支機構字號。
(4)、隸屬企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名稱,其分支機構名稱冠以同級行政區劃,如:隸屬企業名稱為中國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其分支機構名稱中國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
4、企業名稱可以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嗎?
答:不可以。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5、企業名稱由那幾個部分構成?
答: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比如:企業名稱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為行政區劃、天上地下為字號、汽車銷售為行業、有限公司為組織形式。
6、“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可以在名稱中使用嗎?
答:在一定范圍內可以。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7、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指的是什么?
答: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8、名稱中行政區劃可以放在名稱中間使用嗎?
答:可以。行政區劃可以放在字號之后使用,如天上地下(北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也可放在組織形式之前,如:天上地下汽車銷售(北京)有限公司
9、企業名稱中可以不使用行政區劃嗎?
答:可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一)國務院批準的;(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三)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10、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可以是一個漢字嗎?
答:不可以。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的字組成,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字號天上地下為四個漢字;但名稱中字號不能為一個漢字,如:北京天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11、企業名稱中的行業特點如何確定?
答: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
(1)、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第一項一致。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汽車銷售為行業表述,此類公司所從事的經營范圍第一項內容為汽車銷售。
(2)、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如:企業所從事的主要經營范圍既有種植同時也有技術開發,則企業選擇主要從事的經濟活動為主營行業,并以此確定企業名稱的所屬行業。
12、企業名稱中可以不使用行業特點么?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嗎?
答: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二)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三)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13、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有效期限是多長時間?有效期滿可以辦理延期么?
答: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和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的有效期為6個月,有效期滿前30天內可延期6個月,期滿后不再延長。有效期滿,核準的名稱自動失效。
14、什么情形下企業名稱工商局可以不予核準?
答: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一)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二)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三)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四)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15、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可以轉讓和開展經營活動嗎?
答: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在有效期內,不得用于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企業變更名稱,在其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前,不得使用《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上核準變更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也不得轉讓。
16、已登記的企業名稱工商局有權糾正嗎?
答:有權。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并予以糾正。
17、企業名稱與他人發生爭議怎么辦?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業因名稱與他人發生爭議,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名稱爭議時,應當向核準他人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明;(三)舉證材料;(四)其他有關材料。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署并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情況、名稱爭議事實及理由、請求事項等內容。委托代理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資格證明。
18、集團名稱有什么規定?
答:(1)、企業集團的名稱構成為: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字樣.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如:北京XX集團。
(3)、企業集團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如:子公司名稱為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名稱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為XXXX集團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二、住所
1、什么叫公司住所?
答:《公司法》第十條規定“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
2、如何詳細填寫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中的地址?
答:企業在住所(經營場所)欄應詳細填寫地址,如“北京市XX區XX路(街)XX號XX房間”。
3、經營性用房作為企業住所注冊,應提交哪些證明?
答:(1)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由產權人簽字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2)購買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應提交由購房人簽字或購房單位蓋章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及加蓋房地產開發商公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3)租賃商品房或開發商以所開發的商品房自用作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開發商的房屋預售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的復印件。(4)取得《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以其租賃的公有住房作為住所的,應提交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復印件,并由本人在“產權人簽字”處簽字,但該簽字不具有證明產權歸簽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購買單位房改房作為經營住所的,應提交購買單位房改房合同及購房發票的復印件。
4、居民住宅樓內的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注冊企業應提交哪些文件?
答:將居民住宅樓內的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除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外,還應提交所在地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蓋章的《關于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
5、住宅樓及住宅樓底層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開展經營活動有什么限制?
答:住宅樓及住宅樓底層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不得從事餐飲服務、歌舞娛樂、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生產加工和制造、經營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生產隱患、影響人民身體健康、污染環境、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
6、在已經登記注冊的商品交易市場內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住所(經營場所)證明如何提交?
答:在已經登記注冊的商品交易市場內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住所(經營場所)證明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并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應由何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答:可由區縣政府明確的部門出具產權證明。
8、使用國有企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應由何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答: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產權證明。
9、科技園區(開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應由何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答: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10、是否可使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企業住所?
答:可以。但應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11、是否可以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企業住所?
答:可以。但應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12、是否可使用鐵路系統的房屋作為企業住所?
答:可以。由北京鐵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
13、是否可以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企業住所?
答:可以。應提交加蓋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發證機關專用章。
14、是否可使用中、小學校的非教學用房作為住所?
答:可以。應由所在區縣教委出具同意經營的意見。
15、企業可否利用自建房作為住所?
答:可以。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16、地下空間不能注冊哪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答:(1)、禁止利用地下空間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的;
(2)、禁止利用地下三層及地下三層以下的地下空間開辦各類市場,開辦商場、商店。不得注冊各類市場服務管理機構;
(3)、禁止利用地下空間申請開辦商品批發市場,申請登記從事批發經營活動的市場服務管理機構。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合伙事務執行人)、董事會成員及組織機構
1、哪種情況下自然人不能夠成為企業法定代表人?
答: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2)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3) 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4) 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它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5)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6)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7) 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8) 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2、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由誰擔任?
答:依據公司章程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或經理出任。
3、中外合資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可否為外國公民?
答:可以為外國公民。
4、中外合資企業的董事長、董事可否擔任總經理?
答:可以。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5、中外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成員是否可由中方或外方獨立擔任?
答:合作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依照合作企業合同或者章程的規定,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會的董事長、聯合管理機構的主任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副主任。
6、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么?
答: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
7、外商合資、外商獨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么?
答:外商獨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股東會)。2006年1月1日前成立的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與上述規定不一致的,其章程是否修改,登記機關不做強制要求。
8、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由何人擔任?
答: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理事長一名,可以設理事會,理事長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9、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應由誰擔任?
答: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應由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擔任。